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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其它消防系统雨淋阀组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2025-03-10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部

 

消防系统雨淋阀组采购

询比(公开竞标)文件

 

说明: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

中国·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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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竞标公告

一、竞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五、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评标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十一、监督机构

第二章 竞标响应人须知

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竞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 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竞标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

2.竞标文件

2.1 竞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 竞标文件的澄清

2.3 竞标文件的修改

2.4 对竞标文件的异议

3.竞标响应文件

3.1 竞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竞标报价

3.3 竞标有效期

3.4 竞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竞标响应方案

3.7 竞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4.竞标响应

4.1 竞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竞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方法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中标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8.重新竞标和不再竞标

8.1 重新竞标

8.2 不再竞标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竞标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竞标竞标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第一部分 合同签署页

第二部分 解释与说明

第三部分 特殊条款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二章 合同价格

第三章 供货量计算

第四章 货款结算

第五章 合同价款支付

第六章 发票

第七章 违约及处罚

第四部分 通用条款

第八章 发货前检验和到货验收

第九章 交货

第十章 HSE要求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

第十二章 保证和交货后的缺陷

第十三章 包装和标识

第十四章 文件

第十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十六章 协调、联络与管理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章 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部分 附表

附表一:框架采购材料清单及价格表

附表二:送货通知单(采购订单)格式

附表三:批次结算总表【如需】

第六部分 附件

附件一:预付款保函格式

附件二: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三:合同单价计价方式

附件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附件五:到货验收要求

附件六: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七: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附件八: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核电项目适用)

第七部分 技术协议

第五章 竞标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竞标响应人资格条件自查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竞标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竞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知识产权要求

八、竞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竞标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竞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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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标公告

一、竞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采购广东廉江核电项目消防系统喷淋阀组一批,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广东廉江核电项目厂址位于廉江市车板镇北约 4km 处,东距廉江市约 48km,东南距湛江市约 65km,厂址西南距离北部湾海边约 4.5km,厂址属于近海厂址。 规划容量为 2×CAP1000+4×CAP1400 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 2 台 CAP1000 压水堆核电机组,我单位施工范围为1#2#常规岛、BOP建安及海水泵房等。

2、竞标范围:详见采购数量

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湿式报警阀组

DN200

8

见技术规格书

2

湿式报警阀组

DN150

5

见技术规格书

3

雨淋阀组

DN200

20

见技术规格书

4

雨淋阀组

DN150

26

见技术规格书

5

雨淋阀组

DN100

17

见技术规格书

6

雨淋阀组

DN80

8

见技术规格书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

68℃玻璃球

660

见技术规格书

8

水幕防火隔离系统喷头

 

120

见技术规格书

9

水喷雾灭火系统喷头

 

1200

见技术规格书

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

68℃玻璃球

3500

见技术规格书

 

总计

 

 

5564

 

4、交货时间:2025年7月20日。

 

5、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廉江核电项目部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详见常规岛及其BOP消防系统设备技术规范书,本次公开竞标的范围仅为以上10种材料,参数必须符合技术规格书中要求;但技术规范书中其他型号的材料不在本次公开竞标范围内;

7、质量证明文件:

提供与所供材料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等,以及原材料质量证明书等。

8、包装与标识: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包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规定,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如有)及多次搬运、装卸和买方项目现场存储条件的包装,并应按合同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等的保护措施。各部件单独标注图纸卷册号、部件编号、部件名称等标示,每箱中需附装箱清单。

9.业主对供应商的审核要求:

本项目业主是国核廉江核电有限公司,根据业主审核文件LJG-HX41-GPP-BSDD0006供应商评审管理程序要求,供方必须经业主审核通过,报审资料要求如下:

9.1生产厂家需要提供的资料:

序号

资料类型

项目

1

质保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2

技术

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设备、生产规模最新情况介绍

3

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提供最近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检定证书等)

4

产品的适用范围及供货业绩介绍

5

商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

企业资信等级(如有)

7

企业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如有)

8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9

承诺书

施工、采购产业链两个零容忍承诺书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核电工程消防系统材料业绩。需提供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经总包及监理公司审核通过,成为总包方合格供应商,方可供货。提供的报审资质文件详见9.1.

2、竞标响应人应具有核电工程的消防系统材料供货业绩1份,(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需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应具有消防系统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响应人应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5、本次公开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名,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询价的情形。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5 年 03月19日 17:00 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

2、有意参加竞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购买竞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竞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零元整(¥0元)

五、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竞标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竞标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竞标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竞标,办理方式 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 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竞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竞标失败将由竞标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竞标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竞标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竞标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开标结束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竞标响应人将无法进行后续竞标流程。(为保证开标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在电子竞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4)竞标截止时间后,各竞标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竞标管家客户端对竞标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竞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竞标文件的竞标响应人。

3、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标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标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标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竞标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竞标响应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竞标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竞标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响应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竞标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 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黑名单说明:

 如投标后无故弃标的供应商,将拉入我公司黑名单,半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3号楼1519室

编:250101

联 系 人:石秀芝

话:0531-89812539

电子邮箱:shixiuzhi@powerchina-ne.com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话:0531-89812533

电子邮箱:shixiuzhi@powerchina-ne.com

十一、监督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

监督电话:0531-89812202,0531-89812113

202503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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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竞标响应人须知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详见竞标公告

1.1.3

采购机构

详见竞标公告

1.1.4

竞标采购名称

详见竞标公告

1.1.5

项目地点

详见竞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竞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详见竞标公告

1.3.1

竞标范围

详见竞标公告

1.3.2

交货时间

详见竞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详见竞标公告

1.3.4

质量要求

详见竞标公告

1.4.1

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详见竞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不接受

1.9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10

竞标预备会

不召开

2.2.1

竞标响应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4日17时00分前

2.2.2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5日14时00分前

2.3.1

对竞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5日14时00分前

3.2.3

竞标报价要求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运费、过路费等)、装车费、保险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

2、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实际供货数量、时间与竞标数量、时间发生偏差时,竞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整单价价和索赔依据。

3.3.1

竞标有效期

90

3.4.1

竞标担保

1、形式:采用竞标保证金形式。

2、金额:伍仟元人民币。

3、竞标保证金在线收取,系统在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

4、竞标保证金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竞标保证金须通过竞标响应人的对公账户提交,不允许通过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人账户提交。

6、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竞标响应人和中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将退还至竞标响应人的汇款账户。

3.5

资格审查资料

以竞标邀请书中的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3.5.2

财务情况表

提供近3年(2021-2023年),公司成立不满三年则从成立开始提供)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3.5.3

业绩情况表

详见竞标公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竞标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竞标响应文件内容按竞标文件中竞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份数

全流程:电子版一份。不需要纸质版。

3.7.5

递交竞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竞标公告五、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4.2.2

是否退还竞标响应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竞标公告

6.3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竞标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竞标响应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竞标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竞标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竞标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具体详见第三章。

7.3.1

履约担保

中标厂家合同签订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需要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

8

是否采购用电子竞标

全流程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竞标类型

普通类采购

11

中标服务费

本次竞标无中标服务费

11.1

货款结算

货到现场验收(复检)合格,卖方开具税率为13%的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廉江核电项目部2个月内支付已开具合格发票的100%货款。

11.2

付款方式

电汇

11.4

合同变更/终止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人不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影响招标人现场施工,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有能力的供应商供货,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

11.5

供货量的确认

按照竣工图纸据实结算

11.6

罚则

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如竞标人/投标人拒绝供货,竞标人/投标人将被取消合格供货商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增加的成本。

 

 

 

 

 

 

 

 

 

 

 1 / 96

 


 

报价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金额

备注

1

湿式报警阀组

DN200

8

 

 

参数必须符合见技术规格书

2

湿式报警阀组

DN150

5

 

 

参数必须符合见技术规格书

3

雨淋阀组

DN200

20

 

 

参数必须符合见技术规格书

4

雨淋阀组

DN150

26

 

 

参数必须符合见技术规格书

5

雨淋阀组

DN100

17

 

 

参数必须符合见技术规格书

6

雨淋阀组

DN80

8

 

 

参数必须符合见技术规格书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

68℃玻璃球

660

 

 

参数必须符合见技术规格书

8

水幕防火隔离系统喷头

 

120

 

 

参数必须符合见技术规格书

9

水喷雾灭火系统喷头

 

1200

 

 

参数必须符合见技术规格书

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

68℃玻璃球

3500

 

 

参数必须符合见技术规格书

本次公开竞标的范围仅为以上10种材料,参数必须符合技术规格书中要求;但技术规范书中其他型号的材料不在本次公开竞标范围内;

1、说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其BOP气体消防系统设备 采购合同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竞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竞标采购。

1.1.2采购人: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竞标采购名称: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 竞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竞标范围: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竞标响应人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4.3竞标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竞标公正性;

(2)与本竞标项目的其他竞标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竞标项目的其他竞标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竞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竞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竞标项目的代理机构;

(8)与本竞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竞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竞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近三年内竞标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5 费用承担

竞标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标文件和竞标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采购人按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竞标响应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竞标响应人自己承担,安全由竞标响应人自己负责。

1.10 竞标预备会

采购人按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召开竞标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竞标响应文件应当对竞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竞标响应人的竞标将被否决。

1.11.2竞标响应人应根据竞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竞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竞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竞标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竞标将被否决。

2.竞标文件2.1 竞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竞标文件包括:

(1)竞标公告

(2)竞标响应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附件

(5)竞标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标文件的澄清

2.2.1竞标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竞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标文件的澄清以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标文件的竞标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竞标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竞标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标文件,并通知所有竞标响应人。

2.3.2采购人对竞标文件修改距竞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竞标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竞标截止时间。

2.4 对竞标文件的异议

竞标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竞标竞标活动。

3.竞标响应文件3.1 竞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竞标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竞标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

(3)竞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竞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竞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竞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竞标响应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竞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竞标报价

3.2.1竞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竞标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竞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竞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竞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竞标报价。竞标响应人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修改竞标函中的竞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竞标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竞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 竞标有效期

3.3.1除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竞标有效期内,竞标响应人撤销竞标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标响应人延长竞标有效期。竞标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竞标响应文件;竞标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竞标失效,但竞标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竞标保证金。

3.4 竞标保证金

3.4.1竞标响应人在递交竞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竞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竞标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竞标。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竞标响应人和中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标响应人在竞标有效期内撤销竞标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响应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应附竞标响应人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竞标响应人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填写在业绩汇总表和单项业绩表中,单项业绩表每张表格填写一项业绩,该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在表格后面。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竞标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6 备选竞标响应方案

3.6.1除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竞标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竞标方案,否则其竞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竞标响应人递交备选竞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竞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标文件要求编制的竞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竞标方案。

3.6.3竞标响应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标报价,或者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竞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竞标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竞标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竞标响应文件应当对竞标文件有关交货期、竞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竞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竞标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竞标响应文件),除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竞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竞标响应4.1 竞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竞标响应人应当按照竞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竞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竞标响应人须知有附表。

4.1.2竞标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竞标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竞标响应人应在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响应文件。

4.2.2竞标响应人通过下载竞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

4.2.3除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标响应人所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竞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竞标截止时间前,竞标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竞标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标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竞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标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竞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竞标响应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响应人名称、竞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竞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竞标响应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竞标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竞标响应人或竞标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竞标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标、评标以及其他与竞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竞标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流程择优选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ec.powerchina.cn/)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标文件和中标人的竞标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竞标和不再竞标8.1 重新竞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竞标:

(1)竞标响应截止时间止,竞标响应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竞标响应文件的。

8.2 不再竞标

重新竞标后,竞标响应人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竞标被否决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响应人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响应人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标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竞标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竞标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竞标或骗取中标;竞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竞标响应人认为本次竞标活动不符合竞标文件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监察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监察部监督电话:0531-89812202,0531-89812113

竞标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竞标竞标

本竞标项目采用半流程竞标方式,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投标人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竞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规范采购竞标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竞标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竞标响应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竞标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竞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的,按照竞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竞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竞标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竞标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股份公司竞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竞标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竞标资格审查---竞标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竞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竞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竞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竞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标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竞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竞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竞标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竞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竞标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竞标响应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竞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竞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竞标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竞标响应文件未按竞标响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竞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竞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竞标响应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竞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竞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标响应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竞标响应文件要求的;

(10)纠正竞标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竞标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竞标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竞标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竞标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竞标响应文件澄清

2.1竞标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竞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竞标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竞标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发出。

2.3竞标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竞标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竞标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竞标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竞标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竞标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竞标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竞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竞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竞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竞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5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2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30分。

竞标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竞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5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评标价

50

一、评标基准价确定:

按评标办法中有限数量制原则,以满足竞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二、得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不为整数时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3、本项最低得分40分。

合计

50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2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竞标响应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4

对竞标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2 分。

生产能力及类似工程供货经验与业绩

6

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及竞标响应人2020年-2022   年类似工程供货经验与业绩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3 分。

财务状况

4

对竞标响应人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1 分。

商务部分偏差

3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1 分。

竞标响应人商业信誉

3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未提供得0分。

合计

20

 

 

 

 

表3

     技术部分细节评审(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

8

根据竞标响应人的组织供应方案、协调配合、满足月度最大供应量的仓储能力、进度保证措施等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2 分。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承诺及检验报告

6

竞标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并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检验报告,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2 分。

售后服务承诺

6

根据竞标响应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2 分。

对施工图纸二次优化设计的效率

10

根据竞标人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响应最完善的得满分,最低得1分。

合计

30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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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喷淋阀组采购项目

设备采购合同

a71ea8d3fd1f41349d1d9ac7251f95cad1c85e64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二零二四年六月

中国·济南

1页,共96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其BOP气体消防系统设备 采购合同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协议书附件..................................................

附件一 商务条款....................................................

定义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五章 交货....................................................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图表详见附件六)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联络............................................

第八章 质量与检验...............................................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解除

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章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六章 反腐败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附件二 技术协议书..................................................

附件三 设备价格表.................................................

附件四 设备交货计划表..............................................

附件五 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六 包装及运输要求...............................................

附件七 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八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附件九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附件十 供应商文件真实性核查记录

 

1、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鉴于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已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合同。买方经过招标选定****(以下简称卖方)为本项目常规岛及其BOP气体消防系统设备供货商。买卖双方就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其BOP气体消防系统设备设计、制造、供货、技术服务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合同协议书
  2. 附件(附件一至附件八)。

双方在履约期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以及其它书面承诺与以上合同文件之间在叙述相同事项发生矛盾或不一致时:文字叙述与图纸不一致的以经买方审核并书面确认过的图纸为准(如果图纸尚未通过买方审核确认则以双方已经共同签字确认的文字叙述为准);前后不一致的以时间后者为准。

二、 买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购买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设备,卖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产品及相应的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

三、 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金额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本价格为买方指定地点固定交货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总价。

四、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承担卖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 买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和程序及时地给卖方支付有关款项。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三份,买方执正本二份,卖方执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按照合同附件第十七章的规定正式生效。

 

买方: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

297号

法定地址:

公司电话:0531-81275876

公司电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开户行:

财务注册电话: 0531-89812147

财务注册电话:

帐号: 37050161904100000146

行号:

帐号:

行号:

税号: 91370000165922265H

税号:

 

 

联系人:王庆福

联系电话:1835372765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廉江核电项目部

联系地址:

联系邮箱: wangqingfu@powerchina-ne.com

联系邮箱: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济南市历城区

 

签约日期:

 

 

 

 

 

 

2、合同协议书附件

附件一 商务条款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

  1. 买方是指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 卖方是指******。包括法定代理人、法人的继任方和经买方同意的法人受让方
  3. 业主是指国核湛江有限公司。
  4. 项目是指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5. 设计方是指广东电力设计咨询院。
  6. 主合同是指买方已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
  7.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协议书,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包括双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本合同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8. 合同设备或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要求供应的所有产品。
  9. 合同价格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总费用。
  10.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中第十七章所规定的生效日期。
  11.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设备及其与项目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和软件)及用于项目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2. 技术协议书是指经业主审核同意的,用于本合同的技术协议书。
  13.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
  14.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主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其中,将检验本合同技术协议书规定的性能保证值。
  15. 初步验收是指完成设备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后, 当性能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主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后,上海核工院、监理对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并签发书面验收证书。
  16. 最终验收是指上海核工院、监理对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的验收并签发书面验收证书。
  17.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8. 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试验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和技术文件。
  19. 现场是指项目所在地。
  20. 试运行是指合同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21.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22. 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设备经上海核工院、监理初步验收后12个月。
  23. 潜在缺陷是指是卖方在设计、制造造成的在最终检验时和质量保证期内未能被发现的合同设备缺陷,是设备可能在各种运行条件下出现的质量缺陷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卖方对改正潜在缺陷负有责任的期间应该至质量保证期届满后4年。潜在缺陷发现以后,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修理或更换,并对存在潜在缺陷的设备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24.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在经买方书面同意后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的其他法人。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范围内合同设备将用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1.1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常规岛及其BOP气体消防系统设备。

主要设备规格(型号):详见《技术协议书》。

数量:1套。

1.2 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且满足主合同要求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1.3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要求按(依照)本合同技术协议书约定执行。

1.4 卖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本合同要求执行。卖方有义务供应买方/业主为维护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如卖方欲停止生产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选购相应备品备件留作备用,并且协助买方获取可用的替代品。在全部合同设备最终验收通过后5年内,卖方有义务随时以不超过本合同价格提供买方所需备品备件。

1.5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本合同要求执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免费提供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最新运行经验及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提供这些资料不构成任何专利转让和技术转让。卖方应保证买方/买方客户不因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而遭受侵权指控。若有任何侵权行为,卖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保证买方不负任何责任。

1.6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顺利安装、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安装调整固定部件、专用测试仪器和维修设备、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现场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2.1 合同供货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技术协议书》。

2.2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现场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满足本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及时补上,相关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第三章 合同价格

3.1 含税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金额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该价款包括设计和制造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用、技术资料费用、知识产权、工厂试验费用、包装费用、现场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费用、运输费用(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输保险费,还包括卖方应缴纳的(中国)国内各种税费(如有)及合同其他地方明确约定的费用。

3.2 本价格为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交货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如因国家对增值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则尚未提交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增值税金额按照新税率执行,并以不含税合同金额为基准调整合同总价。

3.3 上述费用的分项价格见附件三 设备分项价格表。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4.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 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

4.3 合同价款的支付:

4.3.1 删除

4.3.2 交货款: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按买方通知开具正式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及80%的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款收据,买方确认无误后2个月内支付卖方该批设备合同价格的80%。

4.3.3 竣工验收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在合同设备获得业主颁发的竣工验收证书后30天内支付。卖方提交该台设备价格的10%的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款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45天内,支付该台设备价格的10%。

4.3.4 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剩余设备价格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设备质量质保期满且没有问题,卖方提交金额为设备价格的10%的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款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2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该台设备价格的10%

4.3.5 支付日期以银行电汇或汇票汇出日为准。

4.3.6 在执行上述付款时,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4.3.7 卖方在此申明,卖方熟悉本合同所渉买卖交易的交易习惯,完全理解上述付款条件的法律意义并受其拘束;卖方同意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规定之权利。

4.3.8 卖方应呈交下列付款单据:

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

  1. 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要求递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全责,买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直接扣除造成的损失;
  2. 货物全部发运后,卖方应总计开具出等于合同总金额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提供详细的发运清单,该发运清单上必须写明本合同编号;

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肆份;

货款支付申请书。

 

第五章 交货

5.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卖方必须按照买方提供的模板格式要求提供生产状态报告(包括周报、双周报和月报)和交货计划,具体格式以买方提供的模板为准。

卖方发货出厂前15天,按照买方规定的格式提供箱件清单和装箱清单。

5.2 交货地点如下:

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车板镇廉江核电项目部。

具体收货人由买方书面通知卖方。

5.3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附件四规定的交货时间为准。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买方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交货时应保证部套的完整性,确保连续施工。交货时买方代表核对箱件数量并签署收货日期,该日期即为卖方实际交货日期,作为本合同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计算根据。

5.4 发运货物联系人:合同生效后买方提供给卖方。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前15天,卖方应以邮件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

合同号;

货物备妥托运日;

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货物总毛重;

货物总体积;

总包装件数及每件/箱货物的装箱明细、体积、重量;

重量超过2吨或尺寸超过3×3×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5.6 发货计划中遗漏的且供货所必需的货物,卖方应采取措施交货以满足安装进度要求,若因卖方责任造成的遗漏,运费由卖方承担。

5.7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业主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卖方应负责在损失发生的一个月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的地点,并且通知买方。补齐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的生产、制造、运输保险等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5.8 卖方应于每批发货前提交下列单据供买方审核:

该批设备相应金额的价格清单(每批次设备的发票金额应包含运输费用、包装费用、模型试验的分摊费用(若有)、技术服务费用等其它相关费用)。

该批设备的箱件清单、装箱清单。

该批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该批设备出厂地证明 。

5.9 图纸及技术资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协议书。

5.10 交货时,买方认为有必要,卖方派有关人员对重大设备卸车进行技术指导。

5.11 买方可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箱、装车情况。卖方应提前20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如果买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卖方有权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

5.12 保险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在制造、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以卖方为受益人。

卖方应向买方同意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出现索赔事件时,有义务协助买方向该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投保总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10%。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图表详见附件六)

6.1 卖方遵循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及相关包装标准和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的设计和制作。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有关的最新规定,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如有)及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

6.2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正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印刷贸易标志(运输唛头)标记(内容买方另行书面通知)、起吊位置、重心位置(详见附件六)。

木箱包装要求:胶合板厚18mm,外部需要铁皮包角(或铁条,根据情况)加固,纵向承重柱间距不得大于0.5m,下部支撑木方型式:二面或四面进叉,承载动载:1500kg、静载:2500kg。

花栏包装要求:下部支撑木方型式:二面或四面进叉:外部需要铁皮包角(或铁条)加固,纵向承重柱间距不得大于0.5m,承载动载:1500kg、静载:2500kg。

托盘包装要求:底部木板厚度:18mm,承载动载:1500kg、静载:2500kg 下部支撑木方型式:二面或四面进叉。

6.3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并在显著位置标识6.2条规定的发货标记。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及防撞损保护。发货前卖方应提供每个箱件内、外部照片各2张。

6.4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每件包装箱内,应有名称、数量、热室号、图号的装箱明细,装箱明细须卖方盖章。包装箱内每一单独零部件均应有标签,标签包括:设备名称、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图号、装箱单序号等。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所有资料需用防水塑料袋包装密封。发运前向买方提供电子版清单。

6.5 清单包括箱件清单和装箱明细,格式详见附件六,推荐用买方提供的箱单制作工具制作(加入设备箱单QQ群:228552535群下载,或向买方催交人员联系获取)。装箱明细是交付货物开箱验收的依据。

6.6 合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所属设备分类包装(随机备品备件与强制备品备件需单独区别包装),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备件在满足卖方要求的储存条件下,保证5年内有效(密封件、绝缘包扎材料除外)。

6.7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6.8 所有带坡口的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6.9 卖方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箱号编制原则:卖方代码-项目代码-厂家代码-自定义编号-本次发运箱序号-本次发运总箱数。

6.10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6.11 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一经证实, 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并通知卖方。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6.12 发运前,卖方需提供买方交付设备/材料的仓储、运输保管保养手册。对于特殊材料设备,如化学品、危险品,卖方要提供该产品的MSDS。对于超过20吨的大部件,发运前必须通知到买方并获得买方同意。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联络

7.1 卖方派驻服务现场的人员应满足现场服务的要求。买方应提前7天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场;若为现场应急的现场服务要求,买方应提前至少3天通知,卖方在得到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服务。

7.2 买方根据设备的安装进度要求,通知卖方按合同规定派员到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技术指导服务,并要求卖方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7.3 卖方为其赴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办理必须的手续,买方提供必要协助,所需费用及产生的税费(如有)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货前两个月向买方提交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以及服务人员名单、简历一式两份。买方向卖方提供办公用房、住宿用房、工作设施的方便,提供交通和通讯方便。发生费用由卖方承担(分项报价表中需注明)。

7.4 中国国内召开的设计联络会:国内设计联络会一般在买方所在地举行,由买方负责组织和召开,负责会议的具体安排并承担召开设计联络会的费用;卖方参加设计联络会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

其他国家召开设计联络会(如有):买方负责组织和召开;卖方参加设计联络会的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7.5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具体时间由买方通知。

7.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7.7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重大修改时,需签订补充协议。

7.8 卖方如修改已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执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对技术服务方案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的考虑,满足买方的要求,并及时书面确认。

7.9 买方有权将卖方的设备设计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与工程有关的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7.10 在合同设备的安装阶段,对于涉及特殊工艺和设备关联的装配和调试,卖方应派遣合格和足够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买方进行装配、调试,提供接口等技术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7.11 如果卖方的供货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卖方取得买方同意,并作为卖方人员前往服务。

7.12 对于卖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供货合同,卖方应对供货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视为其自身行为并对其负责。

7.13 对于买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卖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额外费用问题。这种技术配合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7.14 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技术熟练、身体健康、适应当地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的法规和生活及宗教习惯、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服从买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技术服务工作安排。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接到买方书面人员更换通知10日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因不符合买方要求更换服务人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八章 质量与检验

8.1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全部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目录及附属资料供买方向主合同业主报批,标准遵循买方与其业主主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卖方如果采用主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对等或者更高标准替代,需要按主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一并提交给主合同业主审批,审批认可后,方可替代。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进度计划,包括设计、图纸报批、生产准备、排产、检验、运输等过程。

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计划,并应满足技术协议中业主关于本合同的要求,卖方编制的质量保证计划在一联会时由双方再次确认。

8.2 买方可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初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本合同所列的相应标准。卖方有配合监造检验的义务,在监造检验中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卖方免费提供买方驻厂监造的办公设施,买方提供监造人员的相关保险。

8.3 卖方应为买方或监造检验人员提供下列事项:

8.3.1 月度生产进度报告;

8.3.2 买方业主参与见证的项目,卖方应在检验前28天向买方提交预检验通知,检验前10天提交精确检验通知;业主不参与见证的项目,卖方应提前10天提交精确检验通知;需在中国之外检验的项目,按业主参与见证项目的通知要求执行。

需买方参加检验的项目,卖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买方(或买方驻厂代表)并提交见证试验大纲。

8.3.3 买方代表有权查(借)阅卖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合同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代表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应提供方便。

8.3.4 在设计完成后两周内,向买方提供经确认的设备详细总清册。

8.3.5 向买方的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费用由买方自理。

8.4 买方的监造检验应尽量结合卖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不影响工厂的正常的生产进度。若买方代表不能按卖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卖方工厂的试验可以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业主和买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8.4.1 业主和买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卖方需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8.4.2 买方认为必要时,将在设备制造和工厂试验期间到制造厂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和工艺进行重复检查、检验和试验。如买方或业主到达见证地点时,因卖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检验资料或未做好相关试验、检验的准备工作,买方有权拒绝继续进行检验,由此产生的额外的费用(含买方或业主工程师相关差旅费用或第三方见证费用)由卖方承担。经试验认定设备材料有缺陷,不符合规定时,卖方应予以修复或更换,并再次进行试验,否则买方可以拒收,重复试验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如非卖方原因,买方要求重复试验,并认定设备材料合格,额外的检查和试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8.5 不论业主和买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业主和买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在监造与检验报告上签字,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8.6 卖方应在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前7日内,根据发货清单,提交所发货物相关的所有检验、试验资料(包含原材料报告、原材料复检报告,见证报告,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如买方认为资料不够全面,卖方应在发货前补充完整。如买方业主在现场验收或资料审核过程中,对卖方提交的资料提出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反馈后,3日内给予解释、修订或补充,直至买方业主满意为止。

投料前,卖方的质量管理计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等)已批准完成;需提交的质量控制程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评定记录、焊工资格证、无损检验程序、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焊后热处理程序、动平衡和超速试验程序、水压试验程序、油漆程序、出厂试验程序等。设计、制造、检验过程中使用的相关标准需与质量控制文件同步提交。卖方应提供所需的所有认证用信息及资料文件(如果需要)。

8.7 以上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货物到达现场30日后,买方应提前7天通知卖方共同在现场开箱检查验货,验视数量及外观情况。如果卖方代表未能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记录的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

8.8 卖方接到买方对于设备的数量、外观问题报告后应在一周内反馈解决方法,并在8.9条约定的时间内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运费及保险费以及造成买方工程延误(如有发生)而增加的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如卖方对设备数量、质量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如换货等仍达不到合同要求,买方有权自行寻求其它办法解决问题,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对于上述应由卖方承担(而买方先行支付)的费用,买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从对卖方的任何付款中直接扣除。

8.9 卖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应以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为原则,但至迟不应迟于买方通知卖方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0日;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双方可在上述原则下进一步协商确定。

8.10 以上各项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通知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 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性能、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9.1 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9.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的验收工作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合同的有关要求进行,应进行单体的试运验收,检验合同设备的可靠性和性能参数符合性。

9.3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派人参加调试工作,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质量及性能等问题。

卖方派到现场的技术代表应承担相应的短期培训工作,使业主方面的有关人员掌握本合同设备运行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现场试验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并负责指导、检查、监督。

9.4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书》及有关标准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合同规定办理。

9.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系卖方责任的,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卖方免费修复排除上述微小缺陷的条件下,则视为考核合格但不免除卖方责任。

9.6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技术协议书》及有关标准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争取尽快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9.7 在第二次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书》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进一步修复处理措施;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已列入未完项目清单的工作或设备有微小缺陷,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修复、处理,而不得影响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但任何未完工作或消缺工作均应在设备完成最终接收前完成。此时卖方仍有义务与买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9.8 业主颁发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止至出具上述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缺陷保证责任解除的证明。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潜在缺陷保证责任解除的证明。

9.9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卖方提出请求时,买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卖方应负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10.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10.2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买方通知之日起的1个月,对于那些在1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买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卖方可委托买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和赔偿。

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卖方技术人员的原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交货运输方式,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用以更换的新部件价格按合同中相同部件的单价计算,并且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将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降至最低。

10.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要求修复、消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买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卖方负担。

10.4 如合同设备因缺陷更换、修理而停运或推迟安装的,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影响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10.5 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则由买方出具合同设备质保期满接收证明文件给卖方。条件是: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提出的合同规定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双方协商卖方应承担的索赔和赔偿。

10.6 合同设备经性能验收试验未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书》和有关标准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或者由卖方在买方规定时间内调整、修复、更换以达到《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并每日支付合同额0.1%的违约金。

10.7 如果卖方预计不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卖方应提前一个月向买方通报,并采取加班加点、调整计划等有效措施,在最短时间内交货。同时,此类的通报、加班及调整等措施,并不免除卖方的合同责任。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预计迟交超过3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0.8 卖方理解,任何货物交付迟延可能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迟延,甚至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卖方交付迟延可能导致的买方责任的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可能使买方招致主合同下的巨额迟延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卖方每批发运货物交货每延迟一周,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不足一周按一周计。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本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10.9 卖方理解,卖方供货的合同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性能)要求,可能使买方招致主合同下的巨额质量(性能)违约责任以及进而引发的迟延违约责任(如果该质量(性能)不符合迟延工程或者其部分移交)。双方约定,合同设备未满足参数要求的,卖方应向买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至少应包括买方在主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责任)。

10.10 合同签订后7天,卖方应按买方提供的格式要求提供设备文件、图纸清单及提交计划、外购件清单及采购计划、排产计划,每拖延1天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卖方未按照《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技术资料,每拖延一周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不足一周按一周计;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每周四、每月25日)提供设计生产状态汇报(周报、双周报、月报),每遗漏一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卖方如不按要求配合买方的电子信息化平台软件,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卖方如未照买方规定的货物编码规程逐件货物编码、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未按照喷码要求逐件货物喷(贴)二维码(条形码)后包装,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10.11 责任限制

除第十章规定的违约金、损失赔偿外,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承担另一方的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发电损失、停运营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解除

11.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并应全面履行合同。

11.2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买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技术协议书》规定的范围,卖方应立即执行,相关合同事项变更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确定。卖方对技术条款、供货范围或商务条款的任何变更不应以技术资料提交的形式提出,卖方须以函件/传真形式提出供买方确认。

11.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1.4 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暂停本合同执行,卖方应无条件响应。因合同暂停产生的、截至复工之日止的仓储费用、材料涨价费用、资金占用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若未超过半年,由卖方承担;若超过半年,超过半年的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11.5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解除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双方同意的合同部分。

11.6 若11.5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买方有权从卖方手中将本合同项下已付款的设备及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资料从卖方接收,卖方应给买方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此外,双方应对卖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

12.1 卖方保证合法拥有本合同货物及随附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有权出售该产品,并提供合同货物在买方项目所在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证明或知识产权风险分析报告,保证买方/买方客户不因购买、使用该产品及附随资料(包括其与拟配套设备用于拟用工程项目)而受到第三方的任何索赔。

12.2 如卖方违反12.1约定的,有任何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或者附随资料有关或引起的知识产权争议情形发生,买方可对卖方处以合同总价款50%的罚款,卖方应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供应替代产品、支付许可费用、允许买方以卖方费用和风险重新采购替代产品),保证尽可能减小对买方与其客户合同履行的影响,并继续履行未受影响的其它合同义务,同时与第三方交涉,自费进行争议处理,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2.3 如本合同约定货物在出口/进口时以涉嫌侵权被海关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卖方于6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货物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

要求卖方向海关提供与涉嫌侵权货物等价值的担保;

就海关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达成协议并向海关申请解除扣押,要求卖方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12.4 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力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灭失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大规模传染病和隔离检疫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恐怖活动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3.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用快递方式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3.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14.2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14.3 在进行诉讼期间,除依诉讼事项的性质不能继续履行者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章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15.1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买卖双方应当完全遵守国内及项目当地关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5.2 卖方派往项目现场的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卖方应对派往工地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管理、高空作业等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在作业过程中服从项目部相关制度规章的管理。卖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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