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6125-250003
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水泵及配件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采购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中国·(福建厦门)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八、监督机构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4 响应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
5.2 开启程序
5.3 开启异议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2 评审原则
6.3 评审方法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成交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8.2 不再询比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与价款
第二条 付款方式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第四条 质量保证
第五条 合同履行时间、地点与方式
第六条 制造商和生产国别
第七条 货物包装
第八条 发货通知
第九条 检验与验收
第十条 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 货物单据
第十二条 财务税务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第十四条 索赔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第十七条 反腐败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第二十条 其他条款
附件一:合同设备分项价格表
附件二:设备交货计划表
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四:合同货款支付申请表
附件五:预付款保函格式
附件六:廉政责任书
合同技术协议(另附技术协议卷)
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主合同技术规范
双方在履约期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以及其它书面承诺(如有)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设备特性和性能保证
三、供应商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四、外购、外协厂家
五、设计制造标准
六、工厂检验项目及标准
七、技术服务
八、工作进度计划
九、运输方案
十、供应商的建议方案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规范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6125-250003
一、采购条件受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一批水泵及配件,采购的设备计划使用该项目工程进度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本期飞行区场道工程在南、北飞行区分别建设1条跑道。北飞行区跑道长3800m,等级4F,跑道两侧分别设平行滑行道,配套有快速出口滑行道、端联络道、旁通道、绕行滑行道等系统。南飞行区跑道长3600m,等级4E,跑道北侧建平行滑行道,南飞行区两端联络道、旁通道按满足747-8机型运行要求。南、北跑道两端分别建设满足747-8机型运行的垂直联络道,配套建设近机位、远机位机坪、维修机坪、货机坪等设施。我司中标范围: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二标段,位于北一跑道东段,长度约2765m,占地面积约290万㎡,包含北一跑滑区域东段的土方、地基处理、基础、道面、排水、巡场道、灯光带下穿通道、油水分离系统、遮蔽屏、污水管网工程、跑道东端灯光栈桥土建部分、围界等。
2.采购范围: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施工下穿通道和附属工程使用的水泵及配件的制造、防腐、厂内预组装及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现场技术指导、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有关技术服务的提供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1 | 潜水泵 | 1.名称:小型移动潜污泵 2.规格:Q=80m³/h,H=16m,N=7.5kW 3.其他:含控制箱,含检查接线,由设备厂家成套提供。 | 台 | 1 | 下穿 通道 |
1.2 | 耦合装置 | DN100,单台泵,含1个耦合底座/1个耦合法兰/1个耦合支架。不含导杆和导链/现场根据坑深自行采购。 | 套 | 1 | 下穿 通道 |
2.1 | 潜水泵 | 1.名称:潜水排污泵; 2.规格:扬程区间(5.6m~9.2m),N=30kW,满足H=7.5m时,Q=900m³/h; 3.型号:物联网智慧型潜污泵,三用一备; 4.其他:含控制箱,含检查接线,由设备厂家成套提供。 | 台 | 4 | 下穿 通道 |
2.2 | 耦合装置 | DN300,单台泵,含1个耦合底座/1个耦合法兰/1个耦合支架。不含导杆和导链/现场根据坑深自行采购。 | 套 | 4 | 下穿 通道 |
3.1 | 泵 | 1.名称:潜水排污泵; 2.类型:JYW150-150-10-2600-7.5,Q=144m³/h,H=10.0m,N=7.5kW; 3.规格、型号(含电机):一用一备,带自耦装置,电源电缆(包含控制柜户外型)PLC、自动控制、在线监控、事故短信报警,可无线远传泵站信息(泵站具备自动控制、现场手动控制功能。具备APP、网页、智慧云远程监控功能,发生故障可发送短信至指定人员手机)。 | 台 | 2 | 附属 工程 |
3.2 | 耦合装置 | DN150,单台泵,含1个耦合底座/1个耦合法兰/1个耦合支架。不含导杆和导链/现场根据坑深自行采购。 | 套 | 1 | 附属 工程 |
以上所有设备均须配套充足数量相应规格的法兰盘、法兰垫片、螺栓螺母平垫等配件。 |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买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
5.交货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列表中的标准和规程相应条款进行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水泵及配件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专用技术条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服务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使用厦门新机场建设单位对本次水泵及配件设备采购项目的推荐品牌,即:广州广一、山东双轮、中国航天、上海第一水泵。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必须具有本采购项目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与本次询比的水泵及配件设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的销售业绩,从2022年3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日期、合同数量及总金额清晰可见)。
4.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纳税信用评级至少为B级。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接受在电建集团、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技术部分。
8.供应商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注册,通过电建股份公司、或水电十六局、或厦门新机场项目部合格供应商审查并成为电建股份公司、或水电十六局、或厦门新机场项目部合格供应商后才具备报价资格。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14日16: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后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联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供应商须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4)本次采购采用平台集中解密方式,各供应商在确保提交成功后,无须远程签到、远程解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厦门新机场项目部、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中国电建航空港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江工 134-8916-3987
采购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中国电建航空港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姚工 133-6837-1714
邮箱:108375095@qq.com
八、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91-87720935)提出投诉。
2025年03月11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 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18日16时00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 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19日10时00分前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 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19日14时00分前 |
3.2.3 | 报价要求 | 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竞标总价。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水泵及配件设备费、随机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器具及资料、指导安装及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设计联络会、工厂验收、试验、国内包装、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00元)。 3.请提供同等金额的响应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响应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供应商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5.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在电建集中采购平台上查询到的交款信息为准。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询比采购公告中的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3.6 | 是否允许 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正本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电子版应密封完好,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邮寄或送达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中国电建航空港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姚工,133-6837-1714) | |
装订要求 | 1.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装订,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或分册由供应商自行决定,不作统一要求。 2.若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分成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增加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 3.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响应文件 | 1.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纸质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集采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U盘1份。包含:提供PDF版本1份,同时提供用WORD、EXCEL编辑的文件1份。 3.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密封,递交地点同纸质版响应文件。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人名称: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采购人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 项目名称: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水泵及配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6125-25**** 在2025年03月18日16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 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6.3 | 评审办法 | 具体详见第三章。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格的5% |
10 | 是否采购用 电子投标 | 全流程,具体要求: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在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响应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启结束。
5.3 开启异议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6.1 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ec.powerchina.cn)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8.1 重新询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8.2 不再询比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A)半流程:供应商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响应文件准时参加开启会议,现场开启并签字确认开启结果。
(B)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供应商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报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成交可能,可以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公司招标采购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合同编号: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邮编:350014
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使用项目名称: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购买本合同所列设备用于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灯光带下穿通道深基坑工程、排水工程及机坪油水分离系统附属工程项目使用,卖方承诺提供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设备供买方完成项目。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所列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技术服务事宜,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与价款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合价 (元) | 税率 | 含税合价 (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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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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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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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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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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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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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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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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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合同总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元整 RMB: 元 | |||||||
合同总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元整 RMB: 元 |
包括:设备、所有相关附件及材料1批、规定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保管、制造厂至项目指定地点的运输、保险、交货及项目现场开箱检验、技术指导安装及提供技术服务,调试;设计联络、协调会;配合与项目等有关设备接口工作;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提供质保期服务。
合同总价款是货物固定价格,包含按本合同约定,卖方应为买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在本合同履行和有效期间内,未经买方同意卖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价格浮动、能源价格变化、物价上涨、工人加薪、生活费用提高。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税率,税额相应按新税率调整,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项目委托实施单位采购计划号或招标编号:
第二条 付款方式1.卖方将合同设备全部送达到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并达到合同规定的使用要求,卖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的100%合同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以及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鉴定书、质量保证书等)给买方后,买方在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货款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00)给卖方;
2.剩余合同总价的5%货款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0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货物质保期届满后,经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30日内无息付清。
3.根据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电汇转账或使用商业汇票(包括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中行融易信、工行云链、招行付款代理、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卖方(买方贴息)。
4.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给予买方延期付30天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第三条 质量要求1.卖方承诺:
(1)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
(2)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标、行业标准;
(3)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货物及其安装等相关环节的安全、环境方面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2.质量标准:
供货质量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外,还必须满足合同附件相关技术要求。
3.其他要求:
如本合同约定货物属于国家法检的货物,必须要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由卖方负责办理商检换证凭单等手续。
如买方对本合同货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卖方应当满足买方的特殊要求。
第四条 质量保证1.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通过施工项目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满24个月,以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签证日期起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卖方货物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当免费维修、更换、退货,并对因此给买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由此所遭受或招致的一切诉讼费、律师费、索赔费用、经济损失、其他费用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卖方货物出现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赴现场检修,卖方免收各种检查费用、维修费用及材料费用。
4.质量保证期内, 卖方收到货物故障通知,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等原因所致,卖方须在3日内(超出3日视为接受索赔要求)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且在10日内快递/空运发生故障货物的替代品到买方货物使用现场,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五条 合同履行时间、地点与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买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货物数量的增加、减少或原材料的涨价对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变更索赔。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将按本合同中违约责任承担责任,并由卖方承担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若卖方不按供货通知的要求,擅自提前发货,提前到达现场,则买方可以不提供场地存放,并拒绝收货。
2.交货地点:
卖方交货地点为: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毁损、灭失及运输车辆风险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交付买方前由卖方承担,运输车辆返程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具体收货人由买方委托的货代书面通知卖方。
开箱验货地点:施工项目现场。
3.交货方式:
(1)运输方式:汽车或火车或船运运输
(2)由卖方负责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前相应运输、仓储、保险费用等均由卖方承担。
4.指定交货地点的接货人及联系方式:
具体信息由买方另行通知卖方。
第六条 制造商和生产国别生产国家:
供应商:
第七条 货物包装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有关的最新规定。机电部分设备按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3384-92及相关包装标准和对外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包装的尺寸分别按GB/T 4892-1996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13201-9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13757-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15140-94《航空货运集装单元技术要求》和GB/T 16471-1996《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设计和制作。合同设备、材料的运输包装应根据装卸次数多、运输距离远和运输周期长的特点,合理设计、合理用料,保证设备、材料在国内外全程运输过程中装卸、堆码、储存方便安全。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及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
本合同的所有货物部件或包装均应满足集装箱装箱要求:
1.本合同所有货物包装应按陆路运输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霉、防震、防锈、防压等措施,适合于内陆远程搬运。
2.包装箱两侧面应注明合同号、收货人、目的地、发货标记(唛头)、长×宽×高、毛重、净重及编号等,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卖方应采用不褪色的颜料在包装箱外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重心、起吊位置,并根据需要标明轻放 勿倒置 防雨和勿叠压等中文国际贸易运输中常用的符号和文字。
3.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适合于内陆远程搬运,具有防潮、防雨等包装,并于技术资料的封面上注明:合同号、收货人、唛头标记、目的地、毛重、净重及编号等。
4.包装箱上应标明的收货人、通知人、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中外文),具体为:
收货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5.包装箱上应标明的发货标记(唛头)(SHIPPING MARK)
应当在每个发运单元上用不褪色的油漆喷刷上发货标记及箱号、尺寸、毛重、净重、重心等字样和符号,不便于用油漆喷刷的内容也可挂标示牌标识。
6.因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本合同约定货物锈蚀、损失、丢失等的,买方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卖方均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在运输过程中,如非因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失、丢失等的,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于 3 日内到达现场调查,并由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8.货物接收前和车辆返程途中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
第八条 发货通知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
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
如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检验与验收1.卖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其中,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卖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买方有权拒收。
2.买方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如对货物有异议的,买方有权当场拒收。买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如属卖方责任的,买方有权退货并要求卖方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
3.买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
4.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买方有权退货并要求卖方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卖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货物以满足买方需要。
5.如双方对于卖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
6.设备质量和性能标准需要负荷试验后确定的,以相关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负荷试验后经批准确定认可。
第十条 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 卖方在收到设备/货物故障通知, 卖方必须在3日内(超出3日视为接受索赔要求)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且在10日内将发生故障货物的替代品到买方设备使用现场,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 货物单据1.为了支付货款,卖方应提交下列付款单据:
(1) 13%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增值税开票资料:
名称: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91350000335766948F
地址、电话: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950号弄15号0591-87513736
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 3500 1002 4060 5996 6888
(2)在收到买方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后,卖方应在15日内向买方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提交发票;
(3)卖方严格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内容开票,保证名称、数量/重量、单位和金额准确无误。
2.货款支付申请表。
3.在买方向卖方支付交货款前,卖方需提供产品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买方(凭发票支付)。
第十二条 财务税务1.如卖方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应在3日内通知买方并说明相应情况。
2.如买方与卖方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卖方负有配合调查的义务。
3.买卖双方财务部门应及时沟通,卖方有义务提供其当地的税务法律、法规等文件。
4.卖方负有对于开票有误、折让等情形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义务。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1.卖方保证拥有本合同货物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号)或得到相关权利人有效许可有权出售该产品,保证买方不因购买、使用产品而受到第三方的任何索赔。
2.如卖方违反本条第1条款约定的,卖方应承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本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专利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经济损失等。
3.如本合同约定货物以涉嫌侵权被扣押的,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同时或择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卖方于 24 小时内提供相应涉案货物的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文件;
(2)要求卖方向有关部门提供与涉嫌侵权货物等价值的担保;
(3)就涉嫌侵权货物达成协议并申请解除扣押,要求卖方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 索赔在货物到达项目施工现场后,进行最终检验及调试运行期间,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后 3 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1.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交货的,违约金为每七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5%计算,不足七日的以七天计算,但该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规定期限截至时迟交货物总价的5%。同时,买方亦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索赔费用、经济损失等。卖方支付违约金的,买方仍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如迟延交货超过十周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承担本条前述损失。
2.卖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合同文件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如经买方同意,卖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照卖方逾期交货处理;如卖方拒绝更换货物的,买方有权拒付剩余款项,并由卖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3.卖方未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技术资料,每拖延一周罚款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不足一周按一周计。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买方未在30天内通知卖方业主审批结果,致使卖方无法开展后续工作,造成合同设备交货延误,买方承担卖方合同设备相应延迟交货的责任。
4.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解决问题,但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5.卖方出现下列情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支付的合同价款有权要求卖方予以返还:
(1)卖方或卖方委托的第三方供应商财产受到法院执行、财产保全、冻结账户,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
(2)卖方出现破产清算或被责令关闭,发生解散事由、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的;
(3)卖方出现终止营业或营业范围不在包括与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相关的事项的情形的;
(4)卖方提供的货物涉嫌侵权而被提起诉讼或仲裁的;
(5)卖方或卖方委托的第三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遭遇投诉的情形的。
6.卖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的,买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如质保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7.买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8.买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相应款项,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卖方同意给予买方 2 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宽限期内不计利息。宽限期过后,买方应以迟延支付款项金额为基数按本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延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LPR*迟交付天数/365,其中LPR为本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1.如本合同任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予以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受影响的一方,有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无法实现订立本合同目的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或暂时迟延本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本合同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5.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6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6.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的一方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
第十七条 反腐败卖方须遵守《反腐败合同条款》,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该争议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提交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决性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提交仲裁时,双方同意仲裁开庭地点设在福州。相关法律文书(含仲裁法律文书)的送交以邮件快速专递邮送本合同记载的对方当事人约定送达地址(该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及仲裁委员会),自邮件快速专递投寄三天后即视为送达。
本合同约定送达地址:
买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950号弄15号
卖方: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属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具有与合同文本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附件1:设备分项价格表
附件2:支付申请表格式
附件3:廉政责任书
附件4:技术要求
附件5:法人代表授权书
第二十条 其他条款1.本合同由中文书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持贰份,卖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一方签字主体应为法定代表人或为授权文件中写明的主体。
4.卖方确认,买方已经以黑色斜体下划线的方式提示卖方注意免除或减轻买方责任、排除或限制卖方权利等与卖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异常条款。 卖方明确以下条款需要进一步书面解释说明:
买方: | 卖方: |
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盖章) |
(盖章)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号: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详见分项报价表。
附件二:设备交货计划表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水泵及配件 | 批 | 1 | 合同签订后至买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 | 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项目施工现场 |
|
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我行编号:
致: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鉴于 (以下简称卖方)根据 号合同向贵方提供 (以下称合同)。
根据贵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应向贵方提交由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在合同中规定的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
我行, 银行, 地址 (以下简称我行)同意为卖方出具此保函。
我行特此承诺,我行作为保证人并以卖方的名义向贵方出具总额为CNY (人民币 整)的保函。我行在收到贵方连同本保函正本原件一起提交的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原件声明卖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后,就不可抗辩地向贵方支付保函限额之内的一笔或数笔款项,该索赔通知需由贵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进入质保期的时间),任何符合上述规定的索赔须在此日期我行营业时间结束前送达我行。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我行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签字人签字)
(银行盖章)
合同货款支付申请表 |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
项目名称 |
| 合同号 |
|
供应商 |
| 货物名称 |
|
合同金额 | 人民币/外币 | 大写 |
|
合同金额支付条款 | |||
(合同付款条件描述) | |||
已支付: | |||
本次申请金额 | |||
本次支付: | |||
人民币/外币: 大写: | |||
(本次支付依据描述) | |||
供 应 商 银 行 信 息 | |||
单位全称 |
| 联系人 |
|
开户银行 |
| 电话 |
|
账号 |
| 传真 |
|
行号(12位) |
| 汇入地 |
|
备注: □预付款 □中期付款 □质保金 □其它 | |||
申 请 审 批 | |||
申请单位 |
| ||
制表/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
附件五: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组织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组织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组织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5年 月 日 2025年 月 日
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主合同技术规范
双方在履约期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以及其它书面承诺(如有)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6-25****
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新机场项目经理部
水泵及配件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5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制造 厂家 资格 信息 | 供应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服务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使用厦门新机场建设单位对本次水泵及配件设备采购项目的推荐品牌,即:广州广一、山东双轮、中国航天、上海第一水泵。 |
|
|
代理商资格 信息 |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必须具有本采购项目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
|
供应商应具有与本次询比的水泵及配件设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的销售业绩,在2022年3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日期、合同数量及总金额清晰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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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接受在电建集团、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
|
| |
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纳税信用评级至少为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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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后续合同签约人、项目履约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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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简述及索引表
项 目 | 评审因素 | 按评分细则得分项进行归纳简述 | 详细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页码范围 |
商务部分 | |||
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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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罚则的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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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研发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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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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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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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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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产同类型设备的业绩 (供应商在询比采购文件中应附供货业绩表及有效合同业绩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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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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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对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人员的配置、措施及计划、培训工作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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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
设备结构、技术参数及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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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重要部件设计及加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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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及配件设备及附属配套部件 产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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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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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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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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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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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式检测报告、厂内外验收 (对工厂检验、出厂验收有详细计划与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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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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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索引表中的项目、评审因素按响应文件评审细则中项目、评分范围内容填写,根据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简要叙述并填写页码范围。
2.本表电子版采用EXCEL格式单独提供,附在U盘中。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设备特性和性能保证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供货计划表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含税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设备生产厂家为 ,设备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壹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5 年 月 日
2.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25 年 月 日
2.1制造企业的授权书
制造企业的授权书
致: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响应人地址)的 (响应人名称)作为我方的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竞价项目合同编号 竞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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