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芯壳体生产及智能化专用仪器设备制造项目办公楼及研发楼装饰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电芯壳体生产及智能化专用仪器设备制造项目办公楼及研发楼装饰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AJHJS2025-003-018
交易编号:NY-GC-20250325-01-01
2.2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电芯壳体生产及智能化专用仪器设备制造项目办公楼及研发楼装饰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堡头大街以南,泰阳路以东
2.4建设规模:办公楼总建筑面积5291.14㎡,其中地上4972.83㎡,地下318.31㎡,建筑高度22.5m;研发楼总建筑面积1913.61㎡,无地下,建筑高度10.2m。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项目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6000001.62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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