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发布时间:2023/1/3 14:2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2/19 9:30:00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
万用表 | 1批 | |||
WIFI示波器与信号发生器 | 1批 |
项目编号:CLZ0122ZJ02ZC52
项目名称:广东省产业就业培训基地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实训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实训中心):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电动汽车电池包拆装举升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2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电池均衡仪 | 1(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3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新能源电池检测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4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实操示教工位机(录播器)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5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智能网联乘用车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6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智能网联汽车线控底盘实训台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7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万用表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8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WIFI示波器与信号发生器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9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智能网联实训工具与仪器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0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智能网联汽车智能传感器实训台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1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无人驾驶实验沙盘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2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一体化教学工作岛 | 16(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3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讲台 | 2(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4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自动驾驶控制器及仿真测试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5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监控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16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氢能源实验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交对接证明文件或截图,无须提供以上税收明文件和社保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交对接证明文件或截图,无须提供以上财务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实训中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2年12月29日 至 2023年01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0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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